肥胖孕妇:指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%的显著肥胖孕妇。
这类孕妇有合并发生妊娠毒血症,分娩时宫缩无力和流血过多以及孕期合并糖尿病、静脉炎、贫血、肾炎的可能;出现巨大胎儿和围产期胎儿死亡率均比一般孕妇显著增高。
显著肥胖的孕妇最好在决定怀孕前就应采取有效措施,进行合理的减肥。经诊断后如属于症候性肥胖,即肥胖属于某些疾病所引起的,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某些药物治疗;如系单纯性肥胖,应进行饮食控制,采取低热量饮食为主,每日热量饮食为主,每日热量限制在1200-1500千卡为宜。但在妊娠第28-32周,孕妇血浆蛋白最低,不可限制蛋白质,一日不得少于40-60克,同时适当限制脂肪和糖。在饮食品种上,应多吃蔬菜、水果和一些粗粮,少吃动物脂肪。食盐限制在每日7克,主食减半,并停止吃零食,注意补充各种维生素和铁质。定期测量体重,孕初期增加不超过0.7公斤,孕中期不超过2.1公斤,孕后期不超过4.2公斤,总共不超过7公斤左右为宜。为确保安全分娩,建议肥胖孕妇应住院待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