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戏,可以说与人类一样古老,自有人类即有游戏。游戏不仅仅是玩,对于儿童来说,它是生命早期的一项教育手段,极为重要。
儿童可以通过游戏尽快地、充分地接触并熟悉社会环境,通过游戏学习并适应各种社会道德观念和生活规则。以儿童互相扮演成人的角色为例,通过各种游戏,孩子可以学习到成人社会的各种社会规范。例如男童扮演警察抓坏蛋,这种活动可使儿童自小就懂得人类社会有好人也有坏人,从小形成是非观,把自己置于社会道德规范之下;又如女童扮演母亲,我们可看到他们煮饭、洗衣、做家务、抱娃娃等有趣的活动,这些活动,实际上在演习着母亲的义务与责任。由此可见,儿童在轻松的玩乐中培养了未来面对现实生活的各种反应能力。
心理学家观察和体会到,儿童的游戏,无论多么简单,其中都包含着严密的、浓厚的规律性。游戏中的儿童具有非凡的直观感觉,他们能分辨游戏中真实和虚构的界限,并从中创造出各种规则来。通过这些规则又可以把已有的生活经验结合到他们的游戏世界中去,并且能从中体会到更丰富的新经验,以及表现出创造未来的能力。
国外的有关研究指出,完整的人格也孕育在游戏之中,因为游戏能使儿童身心平衡。人类学家和心理学家认为,自古以来,生活在群体社会的人类,必须在团体的规则限制和个人的自由之间寻找到一种精神上的平衡。这对于人类来说也不例外。平时听命于父母和服从大人说话的孩子,只有在游戏中才是完全自由和自主的。
现在有些家长,以为儿童做游戏浪费时间,学不到东西,总是要他们学这学那,如绘画、书法、钢琴、电子琴、小提琴等等。望子成龙心切,这是可以理解的,从小教授琴棋书画,当然也是有益心智的。但限制得太死,儿童得不到应有的游戏的自由,创造力和适应力就得不到发展,日后步入社会,必定是一个无主见、缺乏个性、经不起风浪的人,这应当引起家长们的重视。
我们前面说过,游戏是儿童的整个世界,因此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及天性的体现。只要我们不是想扼杀儿童的天性,只要我们希望儿童的天性得到充分和完美的发展,那就应重视儿童的游戏,鼓励儿童游戏,为儿童创造良好的游戏条件和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