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妇女用药需谨慎,尤其是以下西药,要做到禁用或慎用:
1、抗生素类药物:
①氨基糖甙类:
此类药物易通过胎盘,脐血药物浓度明显升高,对孕妇及胎儿有一定危害,孕期禁用或慎用。
②四环素类:包括四环素、土霉素、强力霉素、美满霉素等。
此类药容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乳汁,为致畸药。四环素荧光物质可沉积于牙釉质及胎儿骨骼,影响胎儿牙釉质及体格发育,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。当孕妇肾功能不全时,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,孕期禁用。此类药物在乳汁中浓度较高,哺乳期需权衡利弊使用或暂停哺乳。
③氯霉素:
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,对骨髓有抑制作用,用于早产儿可引起“灰婴综合征”。孕期和哺乳期禁用。
④喹诺酮类:
包括吡哌酸、氟哌酸、环丙沙星、氧氟沙星、司帕沙星等等。此类药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,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,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,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,孕期禁用。
⑤磺胺类:
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,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,但对人类尚无报道。
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、溶血性贫血。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,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。
孕期慎用,分娩前禁用。
⑥甲硝唑:
有报道1700例早孕妇女应用后并未增加畸胎率,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推荐其用于孕期阴道滴虫病的治疗。
替硝唑:孕期慎用。
奥硝唑:动物实验无致畸性,但在妊娠妇女中无对照研究,慎用。
2、抗病毒类药物:
①病毒唑:即三氮唑核苷,
动物实验发现几乎所有种类的受试动物应用本品后,都出现致畸和杀胚胎作用,孕期禁用。
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,停药四周尚不能自体内完全清除。
②干扰素:孕期最好不用。
3、抗结核药:
①异烟肼:
此药脂溶性高,分子量低、几乎不与血浆蛋白结合,故容易通过胎盘,脐血中浓度高于母血。但对4900名使用异烟肼的孕妇回顾性资料分析显示其胎儿畸形率并未增加,目前认为妊娠合并结核者可用。
②乙胺丁醇:B类药。目前认为本品对人类无致畸作用,孕期患结核时首选。
4、抗真菌药
依曲康唑缺乏在人类早期妊娠的研究,孕期慎用。
大剂量氟康唑可致动物胎儿畸形,但无人类孕期致畸的报道,孕妇慎用。
5、镇静、催眠及抗抑郁药:
①地西泮:即安定。
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;人类有个例报道致腭裂及肢体畸形,但大样本研究未发现其致畸率增加。由于胎儿排泄功能较差,安定及其代谢产物在胎儿血中的浓度较母体为高,且聚集在胎儿心脏较多,可引起胎心率减慢,还可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、肌张力降低及Apgar评分降低等。
②巴比妥类:
动物实验表明有致畸性;
孕妇长期大量应用可出现胎儿宫内发育迟缓,新生儿药物撤退综合征,属孕期慎用药。
③锂盐:过去认为是致畸药物,可引起严重心脏畸形及开放性神经管畸形。1992年一项包括148例患者的研究表明,新生儿心脏畸形发生率为2.8%。
④抗精神病药:
氯丙嗪并不增加先天畸形的发生率,但分娩过程中应用,应注意对新生儿呼吸产生抑制作用,及对新生儿肌张力的影响。
6、解热镇痛药:
①阿司匹林:
过去认为可引起腭裂及心脏畸形,但大样本研究证明早孕期应用不增高致畸率。但孕晚期应用,影响孕妇血凝并可致羊水过少、胎儿动脉导管过早关闭等。有人观察了66例自孕15周起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的患者,并未发现其对动脉导管的副作用。认为孕期小剂量长期应用是安全的。
②消炎痛、布洛芬:此2种药物并不致畸,但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致胎儿肺动脉高压及羊水过少,消炎痛还可引起胎儿脑室内出血,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。
③麻醉性止痛药:
吗啡及杜冷丁:不增加致畸率,但能迅速透过胎盘屏障使胎儿成瘾,产时应用可对新生儿呼吸有抑制作用,应在用药4小时后结束分娩。
7、降压药:
①硫酸镁:安全,对胎儿无致畸作用。分娩前大量应用,可致新生儿肌张力低下,嗜睡及呼吸抑制,应慎用。
②肼屈嗪(肼苯达嗪):动物发现有致畸作用,但在人类妊娠早期应用本品未发现有致畸作用。其降压效果不稳定,现妊娠期少用。
③利血平:可通过胎盘产前应用可致新生儿肌张力降低及鼻塞,产前不宜应用。
④硝苯地平(心痛定):C类药。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,人类无报道,孕早期慎用。本品不降低子宫胎盘的血流灌注。但舌下含化可引起母亲严重低血压和胎儿抑制。
⑤拉贝洛尔:在孕妇中无致畸报道。口服不减少子宫胎盘血流灌注,但静脉注射可致胎盘血流减少,孕期不宜静注。
⑥硝普钠:C类药。可通过胎盘,用量过大可引起胎儿氢化物中毒及颅内压增高,还可影响胎盘血流量而危及胎儿。
⑦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:为高度可疑致畸药。可引起胎儿肾脏畸形,肾毒性及新生儿无尿,孕期禁用。
⑧心得安:孕期长期应用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新生儿呼吸抑制、心动过缓和低血糖,应慎用。
8、利尿药:
①呋塞米(速尿):无致畸报道,但可使母血流量减少,影响胎盘灌注,长期应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电解质紊乱。
②氢氯噻嗪:无致畸报道,长期应用可致电解质紊乱。
9、抗甲状腺药及碘制剂:
①丙基硫氧嘧啶(PTU):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,可通过胎盘,为孕期甲亢首选药。但人类应用有致胎儿畸形的个案报道。乳汁内浓度低,哺乳期可用。
②甲硫氧嘧啶:易通过胎盘,孕期应用副作用发生率为8%,现已少用。
③他巴唑:很少与血浆蛋白结合,能很容易得通过胎盘,可致胎儿畸形。
④碘制剂:可通过胎盘,长期应用可致胎儿甲状腺功能低下。
10、激素类药物:
①己烯雌酚:为明确的致畸剂。可使胎儿生殖器官发育异常,子代女婴或在青春期发生宫颈透明细胞癌或阴道腺病。孕期禁用。
②孕激素:黄体酮为D类药。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,但人类未发现。安宫黄体酮及炔诺酮均为D类,为人工合成的孕激素,有弱致畸作用,孕期避免应用。
③雄激素:可致女婴外生殖器男性化。孕期禁用。
④口服避孕药:过去报道可使胎儿染色体畸变及胎儿致畸。扩大样本后与对照组相比致畸率无显著差异。现在认为只要是孕期不用即可。
⑤米非司酮:催经止孕失败后,若胚胎继续发育有致畸报道,服药失败者应终止妊娠。
⑥毓婷:TERIS报道了几百例使用毓婷后怀孕的患者,未见胎儿畸形发生率增加。
11、抗凝药物:
①华法令:可致畸。分子量小,可通过胎盘,早孕期应用约15-25%致畸,孕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及凝血机制异常。
12、降糖药物:
①口服降糖药:可通过胎盘,抑制胎儿的胰岛功能,致新生儿低血糖。
13、预防接种:
孕妇以及接种后3个月内可能妊娠的妇女都不应接种活病毒疫苗和活菌苗。
①风疹病毒疫苗:为活疫苗。孕期及孕前3个月应避免接种。但对于接种本疫苗后3个月内妊娠者,不必常规终止妊娠,,在对患者详细解释及在孕妇自愿的情况下可继续观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