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今晚报》报道,从天津市教育局获悉,今年起天津市中等师范学校学生中的市内六区和滨海三区毕业生,取得毕业证书后不能马上就业,须到户口所在区教委报到后,待岗继续学习,取得大专学历后方可就业。
据了解,这些中师毕业生自毕业派遣报到之日起,4年内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,然后由区教委统一安排工作,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应届高师大专毕业生相同。这些应届中师毕业生待岗学习期间,由各区教委负责发放适量生活补贴,享受期限最长3年,待岗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、教龄,不享受其它工资和福利待遇。
天津市新四区和五县的中师毕业生在2002年,就开始各区县教委根据当地师资需要负责安排工作。